目前,浙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共有9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00元/年、300元/年、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和5000元/年。(100元/年档次仅限缴费困难人群
参保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工作证、学生证、居住证等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照片2张。
携带上述材料,参保人可以选择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办理医保卡。在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就可以办结。如果选择到服务点申请,服务点会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届时参保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参保人还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中心或相关服务点,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另外,办理医保卡后,参保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但具体待遇内容和报销规则也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了解。
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
毕业生户口迁移:
如果毕业生因读书(如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等)将户口从农村转为非农户籍,且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夫妻双方户口迁移:
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农业户口,而非农业户口的一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收入,且长期在农村居住生活,可以申请户口迁回。
未婚人员户口迁移:
对于一直在农村与父母居住、在城镇无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未婚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有住宅基地的人员户口迁移:
如果个人在城市没有稳定工作,但在农村有分配的住宅基地,并且有门牌和房屋已经建好,同时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也可以申请户口迁回。
以上情况均允许将城镇户口迁入原农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