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北京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2. 人才引进:对于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落户。
3. 投资创业:在外地投资创业,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户口。
4. 农民工:对于在北京务工的农民工,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户口。
5. 购房入户:在北京购买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
6. 亲属投靠:符合亲属投靠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落户条件需根据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办理落户手续前,请务必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落户条件和政策。
2007 年办的独生子女证现在可能已经没有用了。因为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已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如果你是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并且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那么你仍然可以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但是,如果你是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那么你就不能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也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
如果2007年单位没有为您交纳医保,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要求补交医保费用。如果单位不予配合,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解。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效,您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