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劳动法》,没有规定超过65岁的人不能从事劳动。法律并没有规定职工在一定的年龄后必须退休或离职。相反,劳动法规定,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延迟退休。
一些行业或企业可能会制定相关规定,规定特定年龄段的职工需要退休或离职,但这些规定通常是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并不代表超过65岁的人不能从事劳动。
因此,超过65岁的人如果有意愿从事劳动,是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工作的。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年龄界限最高为60周岁。但是,劳动者超过60周岁后,不是一定不能工作,而是不能再劳动合同上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必须为无固定期限。
此外,还规定:企业应该保证老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条件等同于同职别、同工作岗位的其他劳动者。
如果老年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符合工作要求,企业也不能因为年龄原因加以歧视、限制或掩盖其晋升、职称评定、提聘等机会。
因此,超过60岁的劳动者并不是不能劳动,但是需要注意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格式。
符合情况下可以从事劳动,但需注意身体健康情况。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超过六十五岁的员工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然而,对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和自愿情况下,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可从事劳动,但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确认,并且用人单位应制定健康保障制度等保障措施,确保老年员工能够平稳地从事工作。
建议老年员工在从事劳动时注意身体健康状况,避免过度劳动或工作强度过大,加强个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各用人单位也需要积极落实老年员工的保障措施,制定健康检查和应急措施等应对方案,为老年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