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无效的,父母健在的情况下还没有发生继承,继承人尚无继承权或处于权利不确定状态,不存在权利放弃问题。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1.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刻,父亲的探望如同温暖的阳光,照亮母亲康复之路。我们一同祈愿,母亲早日康复,家庭重归和谐。"
2. "父亲的爱如山般深沉,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抚摸都传递着对母亲的深深关怀。在医院的每一刻,都有爱与希望陪伴。"
3. "虽然医院的环境有些冰冷,但父亲的到来让这里充满了家的温暖。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们相信,母亲一定会很快好起来。"
4. "看着父亲在医院走廊来回穿梭,只为给母亲带去一丝安慰,我们心中充满了感激。这份深情厚意,将成为我们前行的力量。"
5. "父亲的爱是母亲最好的良药。他的陪伴与关心,让病痛中的母亲感受到了家的温馨。愿这份爱意化作力量,助力母亲早日康复。"
过户最划算如下,父母一方去世的,他们产权的房子怎么过户给一个子女的,只有两条路可以实施:一是在家庭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父母在世的一方及其的父母(祖父母),其他兄弟姐妹(以上均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遗产放弃继承公正,那么有此公正的,就有可能会有一个子女单独继承(过户)。
二是在家庭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遗产继承诉讼,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是由一个子女单独继承的,那么就会过户成立。但是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诉讼,在父母一方去世的,他们产权的房子怎么过户给一个子女的,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