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由法律来规定的。具体到这个问题,物业单方签合同并且代表人未签字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合同的形式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合同的形式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才能生效,而有些地方可能允许口头协议或仅有一方签字的情况。
代理权:如果代表人有物业的明确授权,并且这种授权在合同中有明确的体现,那么即使代表人未签字,合同仍然可能是有效的。
合同的履行:如果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的内容开始履行,即使合同在形式上不完整,法院也可能认为双方已经达成了有效的协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在形式或内容上存在瑕疵,这可能会给合同的执行和争议解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涉及重要事务时,最好是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和建议。
综上所述,物业单方签合同并且代表人未签字的情况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代理权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综合判断。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告诉你,物业是没有权利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因为,物业不是职能部门,只是小区的管理者。只有房产局物业科,经过批准后,才能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来修缮破损的房屋的。是可以到房产局查账的。
以下是我的回答,物业占用公摊面积做车位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涉及到物业管理和相关法规。
首先,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无权擅自改变公摊面积的用途。因此,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公摊面积改为车位进行出租或销售,则是违法的。
其次,如果物业想要利用公摊面积做车位,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和公示。同时,车位的使用和管理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定。
总之,物业占用公摊面积做车位是否合法,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公摊面积的用途,则是违法的。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则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