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营业执照不会自动注销,需要经营者主动申请注销或因违规等原因被部门责令注销。如果小吃店长期未经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公共服务费等,也有可能被相关部门注销。在经营期间,业主需要按时完成各项手续和报告,并保持合规经营,否则可能面临执照注销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因此,业主需要时刻关注执照有效期和相关规定,合理规划经营计划,确保小吃店平稳运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以下产品为经营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如果您的小吃店营业执照需要包含酒类经营范围,那么在描述时,可以详细列出具体的酒类项目。以下是一个例子:
小吃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以明确包括:“餐饮服务(含小吃服务)、食品销售,以及酒类的批发与零售。其中,酒类包括但不限于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等各类预包装及散装酒水。本店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售酒类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顾客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这样的描述既涵盖了小吃服务的主要内容,又明确了酒类的经营范围,同时也体现了对法律法规的尊重与遵守。请注意,具体的经营范围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先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经营范围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