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但是有些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例如:
非医疗性质的费用,如娱乐、旅游等;
非医疗性质的药品,如非处方药等;
非医疗性质的检查项目,如非医疗性质的检查项目等。
如果职工住院医保不能报销这些费用,单位一般不会给报。但是,如果职工需要这些费用,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给予的支持应该是有限度的,不能超过职工实际需要的费用。
职工住院出院后是否在医疗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因此,如果职工因病住院,出院后仍处于医疗期内,可以根据医疗期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1. 职工住院需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保留相关费用发票和医院住院治疗记录。
2. 住院治疗结束后,职工应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相关费用发票和医院住院治疗记录,填写报销申请表。
3. 人事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其报销申请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4.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转账至职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