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失业后的第三天开始,前往所在社区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 持失业证明和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 将填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其他所需材料(如户口本、社保卡等)提交给社保服务中心;
4. 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并开具失业保险金发放凭证;
5. 拿着失业保险金发放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为该月的25日至3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同时,失业保险金发放顺序为先到先得,领取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如需继续领取,需要每个月重新申请。
根据北京市的社会保险条例规定,女性在年满50岁且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的情况下可以退休。但如果是女性在40岁以上、但未满50岁的情况下交满社会保险并且达到缴费年限的要求,是否能够退休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性在40岁以上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持续缴纳满10年的话,达到50岁时就已经缴纳满15年社保了,可以按规定申请退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10年的缴费期间有中断或缴费基数不足的情况,就可能会影响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因此,具体能否退休还需要结合个人的缴费记录和年龄等因素进行评估。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更加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