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险公司不承担停运损失费,但是当事人可请求侵权人承担停运损失费。
停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不能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停运损失属于间接的财产损失。
1、提车时要求修理单位开具维修清单盖章,维修发票。检查事故位置有没有修理好。为后续理赔提供依据;
2、核对下修理金额和保险公司定损金额是否有出入,了解下是否合理,理赔前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回收旧件及其他需要修理厂提供的材料;
3、车修复后进行验车核对定损项目,特别是应更换的零件,是否更换,验修复质量,验收一切正常后提车。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需要重新购买保险因为保险公司倒闭,已经无法履行之前的合同,也就是之前的保单已经失效。
如果需要保险保障,需要重新选择一家有实力的、稳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同时,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选择正规、有信誉的保险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以免遭受损失。
此外,可以咨询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或财务规划师,帮助了解保险条款,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