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是用于职工住房的购买、建造、维修、租赁和还贷等相关支出的,通常不被用于支付物业费。
物业费是用于维护和管理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包括清洁、绿化、保安等费用支出。
因此,根据公积金的使用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直接将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并且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将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应该根据规定合理使用公积金,确保其合法合规的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石家庄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还房贷、支付房屋维修费用等,但不能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费是指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共用设施及服务的费用,不属于公积金可用范围之内。因此,石家庄公积金不能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如果有需要支付物业费用,建议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支付,例如个人资金或其他合适的支付方式。
公积金贷款认贷又认房,意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既要审查申请人的房屋数量,又要审查申请人的房贷记录,只有既无房屋又无房贷记录,公积金贷款才会按首套房的标准执行,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