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六棉纺厂(位于河西区挂甲寺南北大街1号,建于1919年,前身是由民族资本家开设的北洋纱厂)。早在19世纪,天津就已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棉花集散地,加之海河便利的漕运条件和丰富的水资源,海河两岸聚集了众多的棉纺织厂。
原天津市国营第一棉纺织厂曾为1937年建成的日商裕丰纱厂,位于当时的比利时租借地内。
当时该厂的规模就很大,有纱锭10万多锭,布机2000台,曾是天津的大型棉纺厂,建国后改称为国棉一厂。据一位棉纺厂老工人讲,厂里的老设备一直还在运转使用中。然而,因为城市规划的需要,目前已经被夷为平地。在原裕丰纱厂被拆除的过程中,原有的大面积生产车间和附属建筑已经夷为平地,唯有建于1953年的办公楼因驻扎拆房农民工而尚存。文保志愿者紧急呼吁,希望这样珍贵的工业遗产在今后能尽量保留免遭破坏。而原天津国棉一厂已成为天津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天一分公司,是全国大型棉纺厂。
天津市棉花种植补贴实施方案
为鼓励棉花种植,稳定我市棉花生产,按照市领导对《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农委关于我市棉花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请示》(津发改经贸〔2015〕265号)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市棉花种植者,包含村基本农户、村集体土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按照棉花实际种植面积,采取后补贴的方式(即本年度核实种植面积,下年度兑现补贴资金),每亩补贴156元。棉花种植补贴资金由市和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每亩承担60%,区财政每亩承担40%。
三、实施步骤
(一)以村为单位,对棉花种植者按实际棉花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对非村属地块,由棉花种植者直接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
(二)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将审核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含名册)逐级返回。
(三)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报送棉花种植补贴落实面积和资金需求。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申请,将市财政棉花种植补贴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四)市财政局待预算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将市财政棉花补贴资金拨付至各涉农区财政局。各涉农区及时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至棉花种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