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联合学士学位。
● 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原则上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完 成首次学位授予后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并定期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加强对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的质量监管
● 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分
学士学位授予程序的包括:
1,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必须在毕业后一个月内正式提出申请。
2,校外教学站将申请者的材料(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各科平均成绩)汇总,报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审查。
3,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按照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向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推荐申请者名单及各种档案材料。
学士学位服通常是由大学提供给学生的,而不是个人自己购买的。在许多情况下,毕业后需要将学位服归还给学校或机构。但是,学校可能会允许学生保留学位服,以作为纪念品或者成为家庭及朋友庆祝的装饰品。具体情况需要向毕业院校或出租商咨询。